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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走江湖 2008-7-4 10:23:09
咨询一下,哪些人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?谢谢

管理员回复: 根据《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条之规定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,可以申请再生育: (一)双方均为独生子女,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 (二)双方均为少数民族,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 (三)双方均为归国华侨,或者来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居民,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; (四)再婚夫妻,一方未生育过,另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 (五)再婚夫妻,一方未生育过,另一方是有两个孩子且丧偶的; (六)婚后不育,夫妻双方均满30周岁,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; (七)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; (八)二等乙级以上的残疾军人,五级以上的因公(工)致残人员,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 (九)矿工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,并继续从事井下工作,只生育一个女孩的; (十)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,只生育一个子女的; (十一)男方到女方家落户且女方没有兄弟的农村夫妻,只生育一个子女的(仅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); (十二)农村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的;(十三)大山区的乡,女方在农村,只生育一个女孩的。 村民委员会成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,其居民从转制之日起3年内,可依照前款第十、十一、十二、十三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。 详情请登陆:http://www.yxpfpc.gov.cn/old/ReadNews.asp?NewsID=625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,请致电0556-5514288转3291咨询。
潘登 2008-5-27 15:12:30
流动人口信息网上通报应简单化

管理员回复: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落实。
业务请示 2008-5-26 16:45:47
手术欠帐考核认定计算到月还是到日?

管理员回复:计算到日。
lljsb 2008-5-8 9:27:08
靓了很多

管理员回复:多多支持
计生同行 2008-5-5 17:35:47
恭贺网站改版

管理员回复: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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